因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并报县委政法委(盐委政法[2018]1号)批准同意,决定任命:
王丹同志为盐亭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
杨帅同志为盐亭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何斌同志为盐亭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主任;
任华同志为盐亭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局长兼驻所检察室主任;
胥晓龙同志为盐亭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
刘铭同志为盐亭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检察科科长;
邱清清同志为盐亭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富驿检察室副主任。
何宛净同志为盐亭县人民检察院派驻玉龙检察室副主任。
免去:
李卫平同志盐亭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职务;
陈学远同志盐亭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职务;
王丹同志盐亭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何斌同志盐亭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局长兼驻所检察室主任职务;
任华同志盐亭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职务;
杨帅同志盐亭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检察科科长、公诉科副科长职务;
刘明洲同志盐亭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侦查科科长职务;
陈治红同志盐亭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侦查科科长职务;
何洪同志盐亭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职务;
李树尧同志盐亭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富驿检察室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