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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亭县院助力人防安全,督促追缴取实效
时间:2018-10-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盐亭县院助力人防安全,督促追缴取实效

 

盐亭县人民检察院就盐亭三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未按约缴纳地下室易地建设费400余万元的问题线索,经立案调查后,发现盐亭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未能按照法律规章制度收缴上述三家公司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怠于履行职责。为保护国有资产不受损失,盐亭县人民检察院及时调查核实,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依法向盐亭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向三家公司追缴剩余欠缴资金及利息,并对全县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缴情况进行排查,对未收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或未缴纳完毕的进行追缴,以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盐亭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取得一定成效:四川恒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欠缴款项180万元已全部缴清;另两家公司承诺完成相关事项后立即缴清人防欠费。

此次案件,盐亭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经过我院的监督提醒和建议,盐亭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积极整改,确保了人防易地建设费追缴工作落到实处,切实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