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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亭县院批捕一野的司机性侵在校学生案件
时间:2018-10-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盐亭县院批捕一野的司机性侵在校学生案件

近日盐亭县院未检科快速批捕一起性侵在校女学生犯罪案件,并及时与县教体局、县妇联沟通对该学生进行心理安抚,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

李某某系盐亭某中学高一学生,201712313时许,李某某休完假后从老家江油市返回盐亭,在绵阳市平政汽车站外乘坐了犯罪嫌疑人胥某某驾驶的“野的”,当汽车行驶到盐亭县毛公乡白石村路段时,胥某某趁车内只有李某某一人之机,将车开往路旁一条通往河边的碎石路,并将车停放在河边一偏僻处,在车内对李某某实施了猥亵。盐亭县院未检科受理该案后,经过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胥某某的行为构成了强制猥亵罪,并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同时根据案发后李某某表现出的忧伤、害怕的情况,及时与县教体局、县妇联取得联系,经过协商后由教体局与李某某的学校进行联系,要求学校一要保证李某某的学习,二对李某某被猥亵一事要严格保密,不得外泄,以免对李某某造成不良影响。县妇联及时跟进安排了心理疏导师与李某某进行沟通,对其进行心理安抚,让其走出心理阴影。

盐亭县院在办理性侵未成年案件时,注重案后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帮助,并与盐亭县相关职能部门形成了有效的工作机制,盐亭县院将进一步探索在性侵案件中与相关职能部门长效机制的建立,更加有效地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全面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