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亭县院组织干警
定期学习毒品犯罪案件相关规定
近日,盐亭县院组织干警学习《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毒品提取、扣押、称量、取样和送检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为毒品案件的办理提供了程序性指引。
本次学习会由公诉科科长杨帅主持。杨帅科长带领大家学习了《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毒品提取、扣押、称量、取样和送检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后,与会干警纷纷针对该规定阐述自己的认识,并将自己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出供大家讨论。
实践中,毒品犯罪案件多数通过控制下交付侦破,而特勤参与等因素容易导致有人对毒品案件侦查程序的合法性产生质疑。因此,学习《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毒品提取、扣押、称量、取样和送检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