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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亭县院参加学习贯彻《绵阳市检察机关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实施细则》的会议
时间:2018-07-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盐亭检察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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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盐亭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2018717

 


盐亭县院参加学习贯彻《绵阳市检察机关重大事项

报告工作实施细则》的会议

 

为了认真贯彻《绵阳市检察机关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实施细则》(绵检发办[2018]3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717日上午,盐亭县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薛真勇主持,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赵展组织学习,副检察长、党组成员参加会议,专职检委委员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上,全文学习了《实施细则》,副检察长、党组成员、专职检委委员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围绕《实施细则》进行了发言,表示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实施细则》。薛真勇检察长认真听取了各位参会领导的发言,并就学习贯彻《实施细则》提出如下意见。一是要站在讲政治、讲规矩的高度,认真学习《实施细则》,要深刻领会市院印发《实施细则》的重大意义,要顾大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做好重大事项报告工作。二是要严格执行《实施细则》,要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重大事项报告的范围和内容,向党委和上级机关及时报告。要严格遵守报告时限,坚决杜绝漏报、迟报、谎报、瞒报。报告的事项必须实事求是、客观真实,为上级机关了解情况、判断形势、科学决策提供充分依据。报告的方式和程序要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执行。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重大事项报告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强、原则性强的工作,要纳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检察长是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院重大事项报告工作负总责,副检察长对分管部门重大事项报告工作负领导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重大事项报告工作负直接责任,纪检、监察要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重大事项报告工作要纳入院绩效考核、奖惩挂钩,对工作做得好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实施细则》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责。在近期召开全院干警会,组织全院干警学习贯彻,做到人人皆知,人人明白。四是要高度重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文稿和信息质量,相关领导和部门要认真审核文稿和信息内容,确保事项清楚,事项明确、信息要素齐全、文字精炼、表达清晰准确,避免因表达模糊,文字歧义造成信息失真。并认真做好跟踪续报工作。

 

盐亭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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