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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亭县院积极推动落实生态修复工作
时间:2021-10-21  作者:王丹  新闻来源:  【字号: | |

补植复绿,盐亭县院积极推动落实生态修复工作

 

2021年10月20日,盐亭县院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滥伐林木案的当事人到盐亭县莲花湖乡开展生态修复“补植复绿”现场会。两名滥伐林木行为人履行法院判决,自筹款项购买树苗,根据本院聘请的县自然资源局工程师制定的补种方案以及确定的栽种基地,共计栽种栾树和红椿树约3000余株。活动当天,参加现场会的有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法院、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相关领导和执法人员,以及莲花湖乡社区干部和群众。

2020年以来,盐亭县院办理了一系列滥伐林木、非法运输滥伐的林木、非法收购滥伐的林木案,我院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一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行为人承担森林资源遭受破坏的生态赔偿责任,以达到警示教育的效果。近年来,盐亭县院和相关职能部门分工配合、相互协调,在打击犯罪、生态修复上实现惩罚犯罪和环境生态保护双赢效果,补植复绿也是不断探索“惩罚犯罪+生态修复”环境理念的新举措,通过一系列的生态修复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生态效果。

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作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最新要求,盐亭县一直以来就是“全国绿化模范县”、“全国生态建设百强县”,森林覆盖率达到49.39%,优良的生态环境也为盐亭人民带来了良好的空气质量。盐亭县院将继续助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守护好盐亭的绿水青山,为保护好盐亭的生态环境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