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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林下可燃物 筑牢森林防火墙
时间:2021-11-05  作者:王丹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盐亭县检察院积极履职,防患于未“燃”

 

森林火灾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不但会烧毁成片森林引起土壤的贫瘠和破坏森林涵养水源的作用,甚而导致生态环境失去平衡。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及森林防火灭火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对发生在我省的凉山木里3.30”森林火灾、西昌森林火灾先后作出重要批示,为我们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近两年来,盐亭县电力部门对林区输配电设施按照“树倒不碰线,风偏不闪络”的原则对各乡镇山林中临近高压线路的树木进行砍伐和修剪,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林区输配电设施的火灾隐患问题,但由于排险砍伐遗留的树木被大量堆积在山林及路边,未及时进行清运,又极易造成林下可燃物二次火灾隐患。盐亭县院紧扣工作实际,在森林资源公益保护上积极作为,深入乡镇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加强火源管控,并采取有效措施,共同防患于未“燃”,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以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盐亭县院高度重视森林资源公益保护工作,以及林下可燃物堆积的火灾隐患问题,并将该项工作确立为“我为群众办实事”推进项目之一,张雪松检察长多次走访相关乡镇,实地督导火灾隐患排查,督促九龙镇等乡镇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同时安排本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加强公益诉讼监督力度,及时排查其他乡镇类似问题。公益诉讼部门对相关乡镇堆积的林下可燃物线索进行了摸排调查,并同县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沟通协调,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共4份,督促责任单位,以及责任主体进行整改落实。相关行政机关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专项工作组,行政机关之间联动,召集责任单位召开通报会,对检察建议中提到的乡镇和突出问题,督促国网盐亭县供电公司立行整改,及时进行清理,确保周围生态环境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迅速落实检察建议,制定“林区输配电线路通道下可燃物专项治理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对火灾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治理。目前,经过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监督及有效落实,基本完成了林下可燃物的清理工作,降低了森林火灾风险,为来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奠定了基础。

    清理“林下可燃物”,是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方针的重大举措,是变被动扑火为主动防火、趋利避害的重要措施,是科学预防森林火灾的有效手段。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开展森林防火风险排查,是盐亭县院将教育整顿与检察为民相融合的特色实践之一。盐亭县院将持续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上发力,保护绿色家园,筑牢生态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