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风采>>检察官风采
青春无悔奉献检察事业——盐亭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杨帅同志
时间:2018-07-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杨帅,男,38岁,四川什邡人,中共党员,西南财经大学法律硕士学位毕业,2005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盐亭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二级检察官。

  2005年,杨帅同志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毕业那一天,他打包好自己的行李,从学校宿舍直接去到了盐亭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岗位。作为四川省委组织部的选调生,他在基层一扎根就是13个年头。从公诉科内勤、书记员到助理检察员、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他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勤勤恳恳,如今他已成长为可以独当一面的主诉检察官、公诉科科长、全院的业务骨干。

  公诉战线的办案能手

  刚到县院工作就被分配到公诉科工作,13年来杨帅同志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476件598人,其中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5件51人,所办案件起诉到法院均做了有罪判决,未出现任何案件质量问题。

  他办理多起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其中:2010年办理了处级干部原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招待所党支部书记、所长,四川花园宾馆总经理邱建军受贿79.9万元。2013年办理了厅级干部原绵阳市唐家山堰塞湖治理暨北川老县城保护工作指挥部指挥长、绵阳市汇泽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正寿受贿400万元一案。2015年办理了处级干部原广安市公安局副局长汪晓麟受贿55万元一案。

  他办理多起社会有重大影响案件,其中2011年办理了在绵阳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绵阳版“药家鑫案”——吴思强故意杀人案,该案案发后,杨帅同志便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参与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引导公安机关取证。案件移送到盐亭县院后,杨帅同志通过对案件的细致审查,严把命案证据关,案件审查终结后移送市检察院,得到了市检察院的肯定,最终吴思强被判处死刑。

  他办理多起盐亭首例新类型案件,其中2012年办理了盐亭首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潘荣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6221.664万元案。2014年办理了盐亭首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谢志敏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全市公诉人论辩赛上少不了他的声音,2009年、2012年、2013年获绵阳市第一届、第四届、第五届公诉人论辩赛优秀辩手,2011年获绵阳、德阳两地市检察机关公诉人论辩赛优秀辩手。

  未检工作的业务专家

  2012年6月,盐亭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成立,时任公诉科副科长的杨帅在案多人少的情况,毅然挑起了这个担子,兼任未检科科长一职。这是一个全新的部门,一切工作都要从头做起,杨帅同志在工作中不断摸索创造、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改进,未检工作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他在审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制定了“一看二问三调查”审查模式。以制度建设为抓手,给予涉罪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定未成年人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未成年人案件档案管理查询办法、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办法;建立异地帮教机制,委托武汉检察机关对一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实施半年考察帮教。建立和完善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制度,从案前、案中、案后三阶段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建立了绵阳市第一个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教育基地,利用教育基地进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教育,一系列富有创造性的工作举措得到了有关上级领导部门的充分肯定,2012年因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突出被绵阳市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2013年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绵阳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创新工作。

  他是未成年人的良师益友,像兄长一样对待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用他的实际行动来感化那些稚嫩的孩子们。2013年1月,在校学生王某因多次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劫取他人现金,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抢劫犯罪移送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杨帅走访了王某的亲戚、邻居,了解到王某的父母常年在外地打工,因缺少父母的关爱和管教,王某逐渐沾染上了“社会气”,变得喜欢欺负人,时常还会向被欺负的人讨要财物。了解到这个情况后,杨帅认为最重要的应当是挽救这位失足少年,便积极联系了王某的父母,建议他们至少留一个人在家照顾孩子,担负起监护人的职责。他同时还积极与学校联系协商,希望学校能够参与到对王某的挽救教育中来。在他的不断努力下,学校最终同意了接纳王某重返校园。该案起诉后,王某被判处缓刑,王某的母亲在检察院的帮助下,经县妇联协调,在县城里找到了一份勤杂工作,这样她便能在王某身边照顾、监督他的生活和学习。2013年11月,杨帅秘密地对王某进行了回访考察,了解到王某重返学校后各方面表现良好,还在学校的英语演讲比赛中获得了优胜奖,这让他感到非常欣慰。而此案的成功处理,也得到了当地学校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他是盐亭县职业中学的法制副校长,这让他有更多的机会和孩子们相处,每个季度,杨帅都会到学校里去为同学们讲法制课,教他们学习法律,做到学法、懂法、守法,“杨校长的法制科讲得有声有色,很是精彩”是听过杨帅讲课的人的一致评价,也正因如此,县城里的其他学校都纷纷邀请他去讲课,如今他的课堂几乎遍布盐亭。

  杨帅同志的工作得到群众认可、上级肯定,他多次被本单位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0、2011、2012连续三年,2014、2015、2016年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两次荣记县个人三等功;获2015年度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个人”称号;2009年、2010年、2012年被评为绵阳市“十佳公诉人”; 2014年被中共绵阳市委、绵阳市人民政府表彰为市“十佳青年岗位能手”;2015年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

  杨帅同志常说,如果说大学时与法律的相遇是偶然,那么如今的工作能够学以致用便是幸福,便是实现个人价值的地方,是富有意义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