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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亭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的实施方案
时间:2018-04-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1月22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要求和省检察院《关于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的实施意见》精神,现就本院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是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的重要实践。开展大学习、大培训,要坚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为主线,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为重点,以解决信念不坚定、宗旨不牢固、初心缺失、使命感不强、担当不力等突出问题为导向,认真落实“三个一以贯之”和“参悟透、领会好,多调研、摸实情,盯住抓、抓到底”重要要求,坚持正面教育、理论武装,坚持联系实际、学用结合,坚持分类指导、务求实效,坚持领导带头、全员参与,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宽广视角,深刻领会其时代背景、历史地位、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深刻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教育引导检察人员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筑牢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思想根基,确保检察人员对党绝对忠诚、听党指挥;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真正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检察工作全局,推动中央和上级机关决策部署在本院落地落实;紧紧围绕“一个愿景、两个跨越、三大发展战略、四项重点工程”战略谋划,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以强化法律监督为中心,依法调整监督重点、拓宽监督领域、创新监督方式,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检察监督工作水平,为平安盐亭、法治盐亭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二、主要措施及责任落实

  (一)深入学习原文原著。

  1、持之以恒加强理论武装,以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基本制度为依托,制定学习计划、列出学习书目,组织检察人员原原本本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卷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等内容,反复学、深入学,推动入脑入心。要把学习的重点放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上,组织检察人员深入研读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等重点篇章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创新社会治理、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等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引导检察人员深刻领会检察机关的性质、职责、使命和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准确把握党的政策与国家法律、党的领导与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维权与维稳、活力与秩序、民主与专政等辩证关系,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作为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责任部门:机关党总支,工作要求:列出学习计划,以“三会一课”形式组织学习。

  2、开展“微讲堂”。通过开展“学法大讲坛”、领导干部“上讲台”、强化法律业务培训等,突出学习宪法,系统学习与检察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学习其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进全省检察机关“大学法”活动。责任部门:政治处,工作要求:列出学习计划,以“微讲堂”形式组织学习。

  3、以各级检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为重点,抓好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分专题、分步骤组织实施,以上率下推动全系统学习。注重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手段,把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线上学”与“线下学”结合起来,推动学习教育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检察人员。责任部门:政治处,工作要求:认真制订中心组学习计划,筹备好每次中心组学习。

  (二)组织开展宣讲辅导。

  1、紧密结合省委部署的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进基层”专题宣讲工作,通过参加报告会、座谈会、院坝会、特色讲坛等形式开展宣讲,增强宣讲的针对性和感染力。

  2、领导干部要带头作辅导报告,带头讲党课,带头去宣讲,每个领导班子成员至少为所在支部或联系点讲1次党课。7月15日前向市院推荐报送精品党课课件1件,省院将组织评选一批全省检察机关精品党课。责任部门:机关党总支。工作要求:为每位班子成员布置党课课题,并要求制作课件,扎实开展宣讲。

  3、根据检察人员所需所盼,有针对性地邀请专家学者作辅导,注重联系实际、注重解疑释惑,促进检察人员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政治轮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党史国史检史、革命传统和形势政策教育。责任部门:政治处、机关党总支。

  4、要充分利用四川红色资源丰富的优势,就近到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开放式组织生活;充分利用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特色成果,运用多种文化形式,丰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内容和载体,延伸途径和广度。加强以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检察官核心价值观教育,建立检察官职业行为规范,健全检察官职业伦理、职业操守教育和监督评价机制。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基层检察院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组织生活质量,完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推动党建与业务、队建同频共振、融合发展。推广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同志过“政治生日”、重温入党誓词、组织检察官宣誓、参加服务群众等活动。“七一”前后,结合纪念建党97周年,以“我为党旗添光彩、我为人民保平安”为主题,各党支部要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责任部门:机关党总支。工作要求:开展多形式的组织生活,提前制订方案,落实人员进行宣传。

  (三)开展专题学习讨论。

  要聚焦“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以及郭声琨书记提出的“六个牢牢把握”这个总体要求,紧扣“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这个主题,开展专题学习、交流研讨,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责任部门:机关党总支。工作要求:党支部每次围绕1个专题组织讨论,每个专题集中学习讨论不得少于半天。组织党员干部撰写心得体会,9月底前向市院推荐优秀心得体会1篇,省院将组织汇编《全省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成果集》。

  1.专题一(4月中旬):围绕“感恩关怀厚爱、砥砺奋进前行”开展学习讨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弄清楚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的重大意义,弄清楚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弄清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的方向、路径和措施,把习近平总书记的关怀厚爱和殷切希望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和有力举措。

  2.专题二(5月至6月):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政治方向”开展学习讨论,重点看是否能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来执行,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各方面;能否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在政治定力、担当精神、工作方法、敬业精神、清正廉洁上向党中央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能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高检院、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规范检察机关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弘扬法治主旋律,传播检察正能量,巩固壮大检察机关主流意识形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话语权,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地落实。

  3.专题三(7月至8月):围绕“牢记初心使命、忠诚担当履职”开展学习讨论,重点看是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保持对人民群众最本真、最朴素的感情,做到忧民、爱民、为民、惠民;是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发生的新变化,弘扬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否牢记人民群众是检察工作的力量源泉,拜人民为师、向人民学习,更好发挥民智、依靠民力;能否深入开展新时代检察职业精神、职业信仰大讨论,科学引领三类人员成长成才和职业发展预期,形成共同价值追求。

  4.专题四(9月至10月):围绕“坚守纪律底线、筑牢廉洁防线”开展学习讨论,重点看能否严格遵守党章党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始终做到知敬畏、守规矩,自觉维护和巩固良好政治生态;能否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不插手干预司法个案,自觉在法治轨道下行使权力、开展工作、解决问题;能否努力追求高尚道德,涵养良好家风,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检察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能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导检察人员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确保检察人员不发生违规违纪行为。

  (四)精心组织全员培训。责任部门:政治处。

  按照增强“八种本领”要求,开展大规模教育培训工作,以检察机关领导干部提能、专业骨干培养、年轻干部铸魂“三大工程”为重点,紧紧围绕提升有效防控风险能力、运用法律政策能力、适应和运用新媒体能力“三大能力”,加强分层分类分岗培训,创新培训方法模式,坚持政治轮训与业务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网络培训相结合、组织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有计划地把全体检察人员轮训一遍。在各类培训中,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其中。

  1.领导干部提能工程:将提升政治能力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首要任务,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班等方式,加强理论学习和实战学习,全面增强新时代检察机关领导干部的执政本领。省院6月底前将对全省检察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和基层院领导班子成员全员轮训一遍;7月,省委政法委举办全省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班,市县两级院检察长参加培训。

  2.业务骨干培养工程。紧紧围绕“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目标,通过业务导师制、重点专案办理、复杂疑难案件集中研讨等方式,采取差异化、菜单式培训,提升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聚焦能力短板,将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和“三同步”等内容纳入轮训科目,着力提升检察人员群众工作能力和社会沟通能力。依据岗位素能基本标准,着眼入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支队伍”不同岗位职责,突出各自重点内容,进行分岗培训。

  3.年轻干部铸魂工程:坚持把办案第一线、维护稳定最前沿作为锤炼年轻干部的主阵地,鼓励和引导年轻干部到复杂环境中砥砺品质、增长才干。通过任前培训、晋职晋级培训、定期思想动态分析、常态化谈心谈话、正面典型引领等方式,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强化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引导年轻干部铸牢忠诚检魂,打牢听党指挥的思想根基。

  (五)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多调研、摸实情”重要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实践导向,围绕中央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重大部署、重大举措,聚焦精准扶贫、科技创新、产权司法保护、未成年人检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司法体制改革、公益诉讼、扫黑除恶和各项法律监督工作的短板与不足,确定一批重点课题深入开展调研,推动调查研究蔚然成风。开展全省检察机关队伍建设专项调研活动、意识形态工作调研、“三同步”工作调研,形成专项调研成果。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调研、带领调研、带动调研,主动承担重点调研课题,深入领导联系点、深入基层一线、深入群众中间,集中一段时间,组织骨干力量深入调研,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高质量调研成果,做到专业、精准、有可操作性、能解决实际问题。要开门搞调研,不预设前提和预设问题,边调研边解决问题,把解决问题贯穿调研全过程,不折不扣落实好调研任务。9月底前向市院报送1篇调研报告,省院政治部择优向省委政法委推荐,并汇编《全省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调研成果集》。

  三、加强领导

  (一)全面落实责任。要把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主要领导要站到第一线,精心部署、全力推动,分管领导要抓好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学习培训工作,政工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层层落实责任,细化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实。院领导干部参与大学习、大培训情况纳入年度述职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

  (二)注重统筹结合。要抓好工作统筹、科学合理安排,把大学习、大培训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省委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系列部署要求结合起来,与推进“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巩固提升“四对照四提升、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全省检察机关“大学法”活动结合起来,与推动各项检察工作有机统筹起来,用学习培训成果助推检察工作,用工作实绩检验学习培训成果。

  (三)加强分类指导。要注重因地、因岗、因人制宜,注重区别领导干部、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和司法行政人员不同类别,注重区别不同地域、不同领域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措施,突出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充分调动检察人员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学习培训实效。同时,要结合第九次全国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年度法治人物”和全国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推荐工作,开展四川省检察机关第二届“维护公平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大型宣传评选活动,力求树立宣传一批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先进典型。

  (四)强化督促检查。要把督促检查贯穿学习培训全过程,对班子是否重视、举措是否有力、效果是否明显进行全程督查、重点检查,防止空喊口号、流于形式,确保学习培训落实到位。院领导要认真落实联系点制度,加强对联系点开展学习培训的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要加强本地学习培训工作指导和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强化措施,确保学习培训充分体现检察特色。要注重正面宣传和舆情引导,牢固树立“三同步”理念,充分发挥主流新闻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兴媒体的特色和优势,策划主题宣传,主动设置议题,开辟专栏专刊,广泛宣传大学习、大培训的成果和鲜活事例,及时、规模、有力发声,营造浓厚氛围。

 

 

 

 盐亭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