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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亭县检察院五大举措积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时间:2019-07-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自2018年10月26日新刑诉法颁布以来,盐亭县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共办理案件21件25人,占同期受理案件总数的30%;速裁程序适用率约33%;提出精准量刑建议7件10人,采纳率约67%;提出幅度量刑建议14件15人,采纳率约85%;所办理案件做到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全覆盖;案件涉及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故意伤害、诈骗、盗窃、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枪支、受贿等多种案件类型,不限制案件适用类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审查起诉周期缩短,审查效率提高,办案效率提升,盐亭县检察院适用该制度提起公诉的案件均得到法院有罪判决,既提升了刑事诉讼质量和效率,也实现了对刑事犯罪的有利打击。为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一步落实,盐亭县检察院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类案梳理,打好工作基础

  为保障量刑建议的准确、精准,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刑事案件中的有效落实,盐亭县检察院梳理了近三年来相同类型案件的判决情况,对生效裁判文书进行研判,特别是本地法院的判决,将信息进行分析统计,归纳类案的量刑规则,为办案检察官提出精准化量刑建议提供可靠的参考数据。

  二、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涉及公安局、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盐亭县检察院主动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定期与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分析解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在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时,盐亭县检察院公诉部门员额检察官和法院员额法官曾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案件办理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范围、从宽幅度、量刑标准以及下一步开展等达成意见。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高队伍业务能力

  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具有特殊作用,为确保量刑建议的准确性,盐亭县检察院加强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量刑建议能力提升方面的学习和培训,组织干警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让干警认清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认罪”、“认罚”的法定标准,案件适用范围,准确把握“从宽”幅度;因在精准量刑建议方面经验有所不足,盐亭县检察院邀请了盐亭县法院资深法官到院就量刑建议相关问题与院员额检察官进行交流座谈,为准确量刑提供指引积累经验,以提高院员额检察官量刑建议精准化水平。

  四、建立值班律师制度,保障嫌疑人合法权益

  值班律师制度是新刑诉法设立的一项新制度,对于加强和完善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人权保障,具有重要意义。该制度实施后,盐亭县检察院积极与县司法局协商,在检察院设立值班律师。在办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时,办案检察官及时电话通知值班律师介入,随同办案人员为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提供专业法律援助,维护其权益,确保犯罪嫌疑人在清楚知悉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基础上,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保障其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合法性。截至三月份20件由值班律师介入案件的律师费用,已由司法局支付,保障了律师的权利,增强值班律师与检察院之间的协调配合。

  五、加强内部监督,规范司法行为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检察机关一项重要工作,为顺利推进此项工作,盐亭县检察院在开展工作时,量刑建议的提出需经检察官联席会议共同讨论,并经分管检察长审批,承办检察官一人不能决定;缓刑量刑建议则需经检察长审批。盐亭县检察院通过这种内部监督方式有效防止了检察官权力滥用,规范司法行为,有助于保障群众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