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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盐亭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时间:2017-02-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关于公开盐亭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院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工作主题是“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主要职能是依法对侦查活动、刑事审判、民事行政诉讼、刑罚执行等进行法律监督,依法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法制、维护稳定等相关法律监督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找准检察机关保障盐亭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加强和改进新时期检察工作,为推进平安盐亭、法治盐亭建设和服务“两个加快”、干好“十件大事”提供有力的的司法保障。

  一是立足检察职能,着力服务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两个加快”、干好“十件大事”。一要依法打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更加注重平等保护各类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二要综合发挥检察职能增强服务保障实效。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扶贫开发等犯罪的打击力度。三要进一步加强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建立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监督等工作机制,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形成服务保障合力。

  二是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政权安全,依法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犯罪;健全对黑恶势力、盗拐骗抢、黄赌毒等犯罪的有效打击机制;依法严惩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侵犯公民生命财产犯罪;依法监督劳动就业、社会保险、住房等民生类案件,注重保护妇女、儿童和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加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增强打击网络犯罪力度;大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积极参与依法治县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七五”普法,推进“法律七进”,增强社会治理实效。

  三是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着力推进反腐败斗争。一要坚决查办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二要坚决查办发生在重大建设项目和重点投资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新启动的“十三五”重大工程项目和重点投资领域案件;三要坚决查办社会事业、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四要坚决查处基层干部职务犯罪,依法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贪”案件;五要依法查处行贿犯罪,重点查处围猎干部、主动行贿、情节恶劣的犯罪分子。

  扎实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创新发展,紧紧围绕我县经济发展战略、重大投资项目开发、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重点领域和行业开展专项预防,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四是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着力维护公平公正。一要依法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大力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及时发现监督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问题。强化刑事审判监督,进一步提高抗诉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完善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机制,推进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强化社区矫正监督,健全财产执行、变更刑罚执行等监督机制。二要全面提升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水平,坚持把抗诉和检察建议作为重中之重,深入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三要积极完善控告、申诉、举报及纠错、赔偿、救助等一体的控告申诉检察机制,完善控告申诉案件办理和终结机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机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五是进一步强化自身建设,着力提升政治业务素质。坚持以党建为抓手,班子建设为关键,队伍建设为基础,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立足检察工作专业性要求和司法改革需要,大力加强检察教育培训,全面提升检察队伍职业化素养和专业水平。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始终保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警醒,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完善规范司法行为长效机制,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管理。

  六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着力提升司法效能。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和涉法涉诉信访等重要改革,以完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为核心的检察改革。积极主动向党委报告改革进展情况,加强与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联系沟通,依靠党委领导和各方支持推动改革任务的落实。深入推进庭审实质化、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和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处置等诉讼制度改革。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在提升干警素养、落实从严治检上持续下功夫,牢固树立廉洁从检风气,为公正司法提供坚实保障。

  二、部门概况

  (一)机构情况。我院内设机构16个,具体是:办公室(含计划财务装备)、政治处、纪检组(县纪委派驻)、反贪污贿赂局(下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侦查三科、综合办)、反渎职侵权局(副科级机构)、公诉科、侦查监督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法律政策研究室(含人民监督办公室)、刑事执行检察局(原监所检察科)、案件管理中心、控告申诉检察科、法警队、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科、派驻富驿检察室、派驻玉龙检察室。

  (二)人员情况。我院人员编制数63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58名,工勤编制5名。截止2016年12月底在职人员总数51名,其中行政人员48人,工勤人员3人;退休人员22人;聘用人员8人,均连续两次以上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经县政府核准聘用协警6人,驾驶人员1人,本院自行聘用1人。

  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3人,党组成员9人(含正副检察长)。纪检组长、政治处主任、反贪局局长、反渎局局长、2名专检委委员、1名机关党总支书记为实职副科级领导干部。检察员31人,其中,正科级14人,副科级12人;助检员4人;司法警察5人;书记员7人;无法律职务4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盐亭县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1001.1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01.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845.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93.59万元,医疗卫生18.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97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盐亭县人民检察院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检察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检察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检察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开支的离退休经费、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协警、临聘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附件:

  《盐亭县2017年人民检察院收支预算表》

  《盐亭县2017年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表(功能分类)》

  《盐亭县2017年人民检察院支出基本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