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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文件))转发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学习贯彻<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8-05-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关于学习贯彻《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院、高新区院、小枧院: 

  近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全市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实施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意见》对推动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重大意义 

  《实施意见》由市检察院起草,广泛征求了市中级法院、相关市级行政单位的意见,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科技城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党委和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实施意见》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公益诉讼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对于整合公益保护主体职能,强化我市公益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实施意见》内容丰富,操作性强,具有绵阳特色,成果来之不易。全市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实施意见》的出台对推动我市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发展的重大意义,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实施意见》作为当前检察整体工作中的重大任务抓紧抓实。 

  二、切实做好《实施意见》的学习宣传 

  《实施意见》规定了具体举措,篇幅不长但内容丰富。全市检察机关要把《实施意见》纳入近期宣传工作的重点,多措并举迅速提升《实施意见》的知晓度。要围绕贯彻执行《实施意见》这一主题要求主流媒体采访报道本地公益诉讼工作推进情况。要主动与本级党委、人大、政府对接,争取在本地党委常委会议、人大主任会议以及政府常务会议上开展“会前学法”,宣讲公益诉讼工作。要加强与行政机关、人民法院、消委组织、环保组织等的沟通协调,通过专题讲座、联合培训、联席会议等丰富多样的方式学习好、领会好《实施意见》的精髓。 

  三、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 

  全市检察机关要以《实施意见》的出台为契机,重点在以下几方面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继续完善“大配合”工作格局。全市检察机关要推动本地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建设,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争取本地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各界协同,实现党委、人大、政府出台文件支持公益诉讼工作或主要领导批示全覆盖,促进形成保护公益的社会整体合力。 

  二是继续推动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机构建设人员增配。要结合内设机构改革,按照省院冯键检察长的明确要求尽快单设民行部门机构,做好人员增配,确保机构、人员适应工作需要。 

  三是加大办案力度。各地要依托省院和市院开展的专项活动,并结合本地实际,尽快打开工作局面,消灭本年度案件空白。 

  四是继续强化对下指导,完善履职保障。市院要加大对各基层院办案指导力度,各地要建立起一体化办案机制,统筹力量,集中突破。建立全市公益诉讼人才库,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结合办案实际开展专题调研。 

  

  附件:《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 

  

  

  

                  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