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盐亭县人民检察院
公开听证会公告
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四川省盐亭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李万年、孙伏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6年3月12日14时30分开始
二、听证地点
盐亭县人民检察院二楼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一)社会公众可以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现场旁听,并提前30分钟以上到本院办理参加旁听的有关手续。
(二)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三)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相关规定,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工作。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丹检察官:13890105180
特此公告。
盐亭县人民检察院
2026年3月9日